安全评价项目 名称 | 河北泽硕药业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河北泽硕药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23日,位于新河县新安街西侧北环路西延南侧,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王强,注册资本:壹亿元整。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现有1套1000吨/年DL-对羟基苯海因生产装置(自2019年2月停产至今)、1套3500吨/年左旋苯甘氨酸生产装置、1套1200吨/年苯氧乙酸生产装置、1套750吨/年左旋苯甘氨酸乙基邓钾盐生产装置(原3条生产线,现停产1条生产线,自2023年6月停产至今)、1套1万吨绿色制冷剂生产装置(自2024年11月停产至今)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 该公司原为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并于2023年4月23日取得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许可范围:氰化钠(30%)4350吨/年,编号:冀邢危化使字〔2023〕000010;有效期至2026年4月23日。该公司1万吨/年绿色制冷剂项目于2023年12月19日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冀)WH安许证字[2023]050136,有效期2023年12月19日至2026年4月22日,许可范围:二氟甲烷10000吨/年、盐酸47024吨/年、氢氟酸溶液300吨/年;该公司由于变更了法定代表人,因此于2024年9月12日申请变更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和有效期均未发生变化,编号:(冀)WH安许证字[2024]050136。该公司R32装置因氢氟碳化物生产配额原因长期处于停产状态,该公司根据《河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原冀安监管三[2012]145号)的要求,正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暂停生产);本次评价范围为该公司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适用范围内的生产装置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包括:左旋苯甘氨酸生产装置、苯氧乙酸生产装置、左旋苯甘氨酸乙基邓钾盐生产装置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总局等十部委联合公告〔2015〕第5号公布,应急管理部等十部门联合公告 2022第8号、2026年第3号),该公司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原辅料:盐酸、苯酚、氰化钠、氢氧化钠溶液(30%)、氨水(17%)、硫酸、氯乙酸、氢氧化钾、异丙醇、甲苯;中间产物:氨;公用工程:氮气[压缩的]、次氯酸钠溶液(有效氯离子含量:13%)(废水处理)、柴油(燃料)、天然气(燃料)和一氯二氟甲烷(R22)(制冷剂)。 经辨识,硫酸、盐酸、甲苯属于易制毒化学品;氨、氰化钠属于高毒物品;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氰化钠属于剧毒化学品;氰化钠、氨(中间产物)、甲苯、苯酚、天然气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氰化钠、氨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该公司R32装置(停产)氯化工艺和氟化工艺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R32装置、氟化氢罐区分别构成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二氟甲烷罐区构成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本次评价范围内的装置、设施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该公司现有职工140人,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设有安全部、生产部、环保部、技术部、设备部、财务部、办公室、营销部、后勤部等职能部门。该公司设有安全总监1名,安全部为安全管理机构,配有4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含安全总监),其中安全总监(杨江涛)为注册安全工程师。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取得了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考核,并取得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均经相关部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均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并每年定期组织培训,满足规范要求。 | |||
安全评价项目 组长 | 马晓龙 | |||
技术负责人 | 李志 | |||
评价报告 编制人 | 马晓龙 | |||
报告审核人 | 许丽娟 | |||
参与评价工作的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马晓龙、刘振国、刘铁岭、李岩、张华、王杰杰 | ||
技术 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第一次 | 人员 | 马晓龙、刘振国 | |
时间 | 2025.12.22 | |||
主要 任务 | 现场勘查、收集资料 | |||
第二次 | 人员 | 马晓龙、刘振国 | ||
时间 | 2026.3.17 | |||
主要 任务 | 现场复核,与企业核对问题,交流意见 | |||
评价报告提交 时间 | 2026.4.17 | |||
评价结论 | 河北泽硕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现有生产装置(3500吨/年左旋苯甘氨酸生产设施、1200吨/年苯氧乙酸生产设施、750吨/年左旋苯甘氨酸乙基邓钾盐生产设施)及相应的配套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的安全生产现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 |||
备注 | HBYB-00-PJ-25014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