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灵寿县聚成氧气站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灵寿县聚成氧气站成立于2016年08月17日,是一家个人经营企业,该氧气站于2019年6月13日投资人由马振祥变更为马志刚,并更换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26MA07UFHA8P),从业人员5人,有专职安全管理员1名。灵寿县聚成氧气站位于灵寿县慈峪镇慈峪村。氧气站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马志刚。氧气站经营方式为零售,经营品种有:氧气[压缩的],使用原料为氧[液化的]。灵寿县聚成氧气站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019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许可经营范围:氧[液化的]。 该氧气站的经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获得氧[压缩的]气瓶充装的许可证,许可证编号:TS4213D29-2025,有效期:自2021年05月07日至2025年05月06日; 2022年02月24日取得石家庄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证书》,有效期至2025年02月。 该氧气站占地面积788.5m2(折1.2亩),该氧气站设有1座15m3液氧储罐,配套设置1条氧气充装线,氧气最大充装量为0.51t/d。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氧[压缩的]、氧[液化的],属于危险化学品。 自2019年8月换证以来,三年之内该氧气站工艺、原料、储存设施等均未发生变化。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刘铁岭 | ||
技术负责人 | 李 志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马晓龙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刘铁岭 | ||
报告审核人 | 周朝辉 | ||
参与评价工作的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程赞、李岩、赵伟、陈建考 | |
技术专家 |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人员 | 刘铁岭、周朝辉 | |
时间 | 2022.03.15 | ||
主要任务 |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沟通报告编制等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2.04 | ||
备注 | 合同号:HBYB-00-PJ-2200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