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灵寿县雷臣加油站 | |
项目简介 | 灵寿县雷臣加油站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岔头镇西岔头村,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由靳雷臣变更为董晓红。现有职工6人,其中站长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灵寿县雷臣加油站于2023年4月23日变更了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发放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为:冀石危化经许证字[2017]X20162号;有效期:2020年07月07日至2023年07月06日。经营许可证范围:汽油、柴油***。 该加油站设2台储油罐,其中1台容积为10m3埋地SF双层汽油储罐和1台容积为15m3的埋地SF双层柴油储罐;依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规定,加油站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折合后该站的总设计容积为:V总=10+15/2=17.5m3,该加油站的等级为三级。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马杏乔 | |
技术负责人 | 李志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马晓龙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马杏乔 | |
报告审核人 | 周朝辉 | |
参与评价工作的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程赞、李岩、赵伟、周朝辉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人员 | 马杏乔、周朝辉 |
时间 | 2023.4.21 | |
主要任务 |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
备注 | HBYB-00-PJ-2300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