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灵寿县金鼎加油站 | |
项目简介 | 灵寿县金鼎加油站于2021年7月2日取得了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发放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为:冀石危化经许证字[2018]X20666号;有效期:2021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1日。经营许可证范围:汽油***。灵寿县金鼎加油站站内设3台储油罐,其中1台容积为30m3的埋地SF双层汽油储罐和2台容积均为30m3的埋地SF双层柴油储罐;依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规定,加油站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折合后该站的油罐总容积为:V总=30+30×2/2=60m3,该加油站的等级为三级。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马杏乔 | |
技术负责人 | 李志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马晓龙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马杏乔 | |
报告审核人 | 周朝辉 | |
参与评价工作的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程赞、李岩、赵伟、周朝辉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人员 | 马杏乔、周朝辉 |
时间 | 2023.4.6 | |
主要任务 |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4.13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