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灵寿县华英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灵寿县华英加油站位于灵寿县正南路,占地面积839m2,经营单位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时华英,经营的油品为乙醇汽油和柴油。现有职工6人,其中站长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 该加油站于2019年7月23日在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延期换发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冀石危化经许证字[2019]X20975号),有效期至2022年3月11日,许可经营范围:汽油** 该加油站配备有2台加油机,均为四枪加油机,其中南侧加油机的2个柴油加油枪停用;储罐区设置2台30m3的双层(SF)汽油储罐,2台15m3的双层(SF)柴油储罐(均停用),按照《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规定,该站罐区的总储量为60m3,折合汽油的储量为60m3,为三级加油站。 该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车辆伤害。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周朝辉 | |
技术负责人 | 张响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治国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周朝辉 | |
报告审核人 | 许丽娟 | |
参与评价工作的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周朝辉、李岩、赵伟、程赞、杜涌涛、叶小艳 |
技术专家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人员 | 周朝辉、叶小艳 |
时间 | 2022.2.14 | |
主要任务 | 现场勘察,收集资料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2.2. 18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