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灵寿县松阳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灵寿县松阳加油站从业人员5人,其中站长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该加油站在用加油机4台(2汽2柴);设储油罐6个,其中1个15m3的柴油罐,2个15m3的乙醇汽油罐,另有3台废弃储罐,油品总储量为37.5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总容积)。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年版)》(GB50156-2012),油罐的总容积≤90m3;汽油罐单罐容积≤30m3,柴油罐单罐容积≤50m3,该站属三级加油站。该站采取的防渗措施为防渗罐池。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杜涌涛 | ||
技术负责人 | 李志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治国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杜涌涛 | ||
报告审核人 | 马晓龙 | ||
参与评价工作的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杜涌涛、周朝辉、程赞、刘铁岭、陈建考 |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第一次 | 人员 | 杜涌涛、陈建考 |
时间 | 2020.12.26 | ||
主要任务 | 勘察现场 | ||
第二次 | 人员 | 杜涌涛、周朝辉 | |
时间 | 2021.07.20 | ||
主要任务 | 勘察现场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1.08 | ||
备注 | 合同号:HBYB-00-PJ-210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