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中通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灵寿县中通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灵寿县中通加油站2015年10月进行了储罐区防渗罐池改造, 2018年5月7日在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延期换发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冀石危化经许证字[2018]X20627,有效期2018年6月20日至2021年6月19日,许可经营范围: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 自2018年5月7日延期换证至今,灵寿县中通加油站储油罐、加油管线及加油机没变化,依然为自吸式加油机4台;防渗罐池设埋地卧式汽油储罐3台(其中2台30m3和1台50m3),埋地柴油储罐2台(其中1台30m3和1台50m3),油品总储量为150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总容积)。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第3.0.9条对加油站的等级划分规定,灵寿县中通加油站属二级加油站。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张响 | ||
技术负责人 | 李志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治国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张响 | ||
报告审核人 | 周朝辉 | ||
参与评价工作的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张响、陈建考、周朝辉、张海燕、程赞、马晓龙 | |
技术专家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第一次 | 人员 | 张响 |
时间 | 2021.3.19 | ||
主要任务 | (1)企业提供资料审核:按报告附件内容详细审查是否齐全、完整、准确。 (2)现场勘察:通过勘察周边环境等进行详细检查,并进行危险、有害因素分析辨识。 | ||
第二次 | 人员 | ||
时间 | 2021.3.31 | ||
主要任务 | 评价组与委托单位有关负责人交换意见,并提出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和整改措施意见。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1.4.10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