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灵寿县建华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灵寿县建华加油站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霍花枝,主要从事汽油、柴油的零售。从业人员4人,其中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于2017年12月21日在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延期换发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冀石危化经许证字[2017]X20449,有效期2017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0日,许可经营范围:汽油***。于2018年6月18日至2018年7月1日进行了汽、柴油储罐的SF双层油罐改造,重新在原罐区位置设置4个30m3双层SF油罐(2汽2柴),油罐自带渗漏检测立管。改造后,储罐区油储量与原来相比没有变化,油品总储量为90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总容积)。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年版)》(GB50156-2012),油罐的总容积≤90m3;汽油罐单罐容积≤30m3,柴油罐单罐容积≤50m3,该站属三级加油站。设置4台防爆税控加油机,其中2台汽油加油机(三枪),2台柴油加油机(双枪)。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张响 | ||
技术负责人 | 李志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治国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张响 | ||
报告审核人 | 周朝辉 | ||
参与评价工作的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张响、陈建考、周朝辉、刘铁岭、程赞、马晓龙 | |
技术专家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第一次 | 人员 | 张响、周朝辉、叶小艳 |
时间 | 2020.6.23 | ||
主要任务 | (1)企业提供资料审核:按报告附件内容详细审查是否齐全、完整、准确。 (2)现场勘察:通过勘察周边环境等进行详细检查,并进行危险、有害因素分析辨识。 | ||
第二次 | 人员 | 张响、周朝辉 | |
时间 | 2020.9.5 | ||
主要任务 | 评价组与委托单位有关负责人交换意见,并提出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和整改措施意见。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0.10.19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