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灵寿县树林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灵寿县树林加油站坐落于河北省灵寿县陈庄镇西村。该加油站经营车用乙醇汽油和柴油。灵寿县树林加油站从业人员6人,其中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该加油站在用油罐3台,其中20m3的乙醇汽油罐1台,30m3的柴油储罐2台,油品总储量为50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总容积),属三级加油站。加油机3台(1台停用),其中有2台汽油加油机(1台停用),1台柴油加油机,均为单枪加油机。 该加油站于2017年7月14日在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冀石危化经许证字[2017]X20217,有效期2017年8月29日至2020年8月28日,许可经营范围: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周朝辉 | |
技术负责人 | 李志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治国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周朝辉 | |
报告审核人 | 张响 | |
参与评价工作的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周朝辉、刘铁岭、程赞、马晓龙、陈建考 |
技术专家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人员 | 周朝辉、张响 |
时间 | 2020.6.30 | |
主要任务 | 现场勘察,收集资料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0.7.28 | |
备注 |